(一)医用真空汇配置原则
医疗真空汇应符合下列规定:
——独立传染病科的医用真空系统应独立设置。
——实验室用真空汇与医用真空汇共用时,应在真空罐与实验室总收集管之间设置独立的阀门和真空除污罐。
——当医用真空汇处于单一故障状态时,应能连续工作。
(二)医用真空机组成要求
医用真空机组应由真空泵、真空罐、止回阀等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真空泵应为同一类型。
——医用真空汇应设置备用真空泵。当最大流量的单个真空泵出现故障时,其余真空泵仍应满足设计流量。
——真空机组应设置防倒流装置。
(三)医用真空汇灭菌要求
医用真空应设置细菌过滤器或采取其他灭菌措施。使用细菌过滤器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0.01过滤精度应为0.01μm~0.2μm, 效果达到99.995%。
——应设置备用细菌过滤器,每组细菌过滤器应满足设计流量要求。-医用气体细菌过滤器应采取滤芯性能监测措施。
(四)医用真空汇控制要求
医疗真空汇的控制系统、监测和报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个真空泵应配备独立的电源开关和控制电路。
(2)每台真空泵应能自动逐台投入运行,断电恢复后,真空泵应能自动启动。
(3)自动切换控制应使每个真空泵均匀分配运行时间。
(4)医用真空汇控制面板应设置每台真空泵的运行状态指示和运行时间显示。
(5)监测和报警的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应设置在244以内 h 监控区域。
——多个报警器应独立连接到检测采样点。当报警信号需要通过继电器连接时,继电器的控制电源不应与气源报警装置共用。
——气源报警采用计算机系统时,系统应具有信号接口部件的故障显示功能,计算机应能连续工作,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医用真空汇、真空泵故障停机时,应启动故障报警,备用真空泵投入运行时,应启动备用运行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