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用气体终端配置原则
1. 医用气体终端安全性能
医用气体的终端组件、低压软管组件的安全性能,应符合现行标准YY 0801.1—2010《医 用气体管道系统终端第1部分:用于压缩医用气体和真空的终端》、YY 0801.2—2010《医用 气体管道系统终端第2部分:用于麻醉气体净化系统的终端》和YY/T 0799—2010《医用气 体低压软管组件》的规定。既有建筑内使用的气体终端要视医疗机构使用配置情况,从而改 造投资和医疗安全因素考虑逐渐规范统一。
2.医用气体终端的颜色与标识
医用气体终端及附件的颜色与标识,应符合下列规定:
——医用气体终端及附件,均应有耐久、清晰、易辨别的标识。
——医用气体终端及附件标识的方法应为金属标记、模板印刷、盖印或黏着性标志。
——医用气体终端及附件的颜色和标识代号应符合GB 50751—2012《医用气体工程技术 规范》的相关要求。
3.医疗建筑内宜采用同一制式规格的医用气体终端。
同一医疗机构由于气体终端标准不统一多制式情况普遍存在;在医疗建筑内病房气体治 疗带、手术部吊塔、呼吸机等治疗设备所配气体终端接口由于选用设备品牌的不同存在差异。 使用中容易造成误插的可能。
(二)医用气体终端的其他要求
(1)医用气体终端的安装高度距地面应为900 mm~1600 mm,医用气体终端中心与侧墙 或隔墙的距离不应小于200 mm。横排布置的医用气体终端,宜按相邻的中心距为80 mm~
150 mm 等距离布置。
(2)医用气体终端上无中文名称或代号时,应在其安装位置附近另行设置中文名称或 代号。
(3)医用气体终端外部有遮盖物时,应设置明确的文字指示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