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用液氧储存站的布局设计
医用液氧储罐站的布局应遵循以下规定:
——贮罐站需设有防火围堰,围堰的有效容积应不少于最大液氧贮罐的容积,且其高度不得低于0.9米。
——医用氧气储罐和输送设备的液体接口周围5米范围内的地面应使用不燃材料,且在机动输送设备下方的不燃材料地面不得小于车辆的整体长度。
——氧气储罐和医用液氧贮罐本体上应张贴标识和警示标志,周围应设置安全标识。
——医用液氧贮罐供应源站房的防雷措施必须遵循GB 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要求,需设立防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得超过30欧姆。
当医用液氧贮罐设置在室内时,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当设置在独立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专用建筑内,并且与使用建筑的一侧没有门时窗户和洞口的防火墙,其防火间距不得小于6米。
——当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贮罐间内设置,并且一侧紧邻使用建筑的外墙时,应使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小时的无门、窗和洞的不燃墙体进行隔离,并需设置直接通往室外的出口。
——医用液氧储罐供应源站房内的所有电气元件和设备必须符合GB 50058—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
二.医用液氧贮罐的布置原则和要求。
——医用液氧贮罐与建筑物及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需满足以下规定:
——医用液氧贮罐与医疗卫生机构外部建筑之间的防火距离应按照表24的要求执行,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
——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用液氧贮罐周围的实体围墙高度不得低于2.5米;如果围墙外面是道路或开阔地,医用液氧贮罐与围墙之间的距离应至少为1米;如果围墙外是其他建筑物或构筑物,医用液氧贮罐与围墙的间距则应不少于5米。
——医用液氧贮罐与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遵循表2-5的相关规定。
——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用液氧储罐气源站的液氧储罐应遵循以下规定:单个储罐的容积不得超过5立方米,总容积也应限制在20立方米以内。
——相邻储罐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最大储罐直径的0.75倍。
——氧气站的火灾危险性被分类为乙类,因此与相邻建筑物或构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应根据相邻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外墙、外壁或外缘的最近距离来计算。如果两座生产建筑物的高侧外墙为无门窗或洞口的防火墙,那么它们之间的距离没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