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维护工作包括:
——值班人员应根据需要对医用气体设备监测系统进行维修,并办理维修证明,做好相应记录;
——医用气体设备监测系统的维护包括:系统故障后的应用软件重新安装,系统软硬件调整
——根据运行需要对原系统进行功能恢复、数据备份和系统版本升级等测试;
——监控程序软件维护应由专人负责收集软件功能改进意见,并与软件开发人员合作,向软件开发人员报告修改程序;
——在修改监控程序之前,应先备份,以防发生事故时准确恢复;
——医用气体设备监测系统监测设备自动化设备未经运行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在设备上进行其他操作。
(2)维修人员应制定医用气体设备监测系统的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定期轮换和缺陷管理制度,并建立检查记录、检查记录和缺陷处理记录。上述工作应准确记录在相关记录簿中。
(3)维修人员应定期对医用气体设备监测系统进行检查,检查的项目和指标应按照国家规范进行。
(4)维修人员应定期备份和存储设备程序。
(5)维修人员在医用气体设备监测系统中的维修步骤:
——医用气体设备监测系统的维护工作必须经值班人员同意,并在执行相关安全工作步骤后进行;
——在维护医用气体设备监测系统之前,做好监测程序及相关数据备份存储工作;
——医用气体设备监测系统的维护不应影响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如果影响不可避免,应在获得许可证后通知运营商;
——医用气体设备监测系统的维护工作应在工作结束前对部分修改功能进行测试,经值班人员验收后方可完成。
(6)新增监测设备必须经监测设备管理人员验收并记录后方可投入使用。
(7)设备监控系统应根据相应制度的要求,制定相关的设备定检计划,并按计划对系统的各项功能进行定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