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氧气站的设计容量应根据用户的气体特性和用砷平衡表的昼夜平均用觉,或工作班的平均用量之和,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敏气站空气分离设备的设计容量应计入当地海拔的影响。
2.氧气站空气分离设备的型号、数量和备用机组的选择应根据用户对空气分离气体产品的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并符合下列规定:
1)空气分离设备台数应按大容仙、少机组、统一型号的原则确定。
2)产品气体压缩机的设计压力应满足用户气体产品的使用压力,并应与产品气体压力储罐的设计压力一致。
3)氧气站不得设置备用空气分离设备。当供气中断给用户造成较大损失时,应设置备用空气压缩机和石油气压缩机,或采用其他方法调节供气。
3.氧气站气态产品储罐容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体压力储罐应用于调节气体设备与用气量之间的不平衡。压力储罐的设计储气应根据空气分离设备的小时产气量、用户气体的M曲线、设计压力和释放压力来确定。
2)储气囊应用于小型氧气站常压气态产品51与气址之间的不平衡,虽然储气应根据产气量与用气量之间的不平衡来确定。
4.氧气站低温液体储罐容量的选择应根据以下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1)液体产品的用途和需求;
2)液体产品槽车运输成本、运输距离及液体储罐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