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气站输出的压缩空气应符合下述质量指标:
①.所含固体颗粒物的最大尺寸应不大于0.01μm;
②.总含油量(液态、气态、油雾的总和)不大于0.003ppm(检测时空气压力为大气压);
③.含水率不大于60mg/m3(检测时空气压力为大气压);
④.无油雾及其它异味;
⑤.气体压力应稳定。
(2).为了减少或消除压力波动,一般应设储气罐。储气罐容积不应小于空气压缩机每分钟最大流量的10~15%。
(3).为保持气体的清洁度,冷干机、过滤器以后的设备、管路内壁应采用不生锈材料制作。
(4).控制系统至少应具备下述功能:
①.当设计有备用空气压缩机时,应保证值班空气压缩机出故障时,备用机能及时投入使用。
②.当空气压缩机的数量在两台以上时,应根据用气量大小设定开机顺序。既保证足量供气,又考虑经济性。
③.空气压缩机排气温度高于设定的最高温度(应比冷干机的最高进气温度至少低5℃以上)时,应报警并自动停机。
④.冷干机蒸发温度过低应报警并自动停机。
⑤.空气压缩机排气压力过高应报警。
⑥.压缩空气站输出端应设超、欠压报警。
⑦.空气压缩机组控制电源出现故障应报警。
⑧.过滤器压差大应报警。
⑨.系统至少应装有下列监控仪表:
1).后冷却器排气温度表;
2).冷干机进气温度表;
3).冷干机排气温度表;
4).冷干机蒸发温度表;
5).空气压缩机排气压力表;
6).缓冲罐压力表;
7).储气罐压力表;
8).判断冷干机压差的仪表;
9).判断过滤器压差的仪表;
10).压缩空气站输出流量表。
11).压缩空气站压缩空气输出压力表;
(5).压缩空气站输出端应设取样阀,以便检测气体质量。
(6).系统各部分应便于装拆维修。
(7).排污排水系统的设计应尽可能考虑油污对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