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压缩空气系统适用于医院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它专门为各类医院的手术室、ICU室等提供医疗用气,作为推动医疗设备工作的气源。
压缩空气系统的动力来源于中央压缩站的空气压缩机组。空气压缩机组通过气体供应,使系统中的管道达到所需的压力和气流量。在手术室、ICU等重症病房的末端,压力被产生,以供应医疗设备的使用。
压缩空气站:
1、以下是压缩空气站的配置: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1 | 无油涡旋永磁变频空压机 | ≥3.0m3/min、30KW/台 | 2台 |
2 | 吸附式冷干机 | 处理量:≥3.0m3/min | 2只 |
3 | 三级过滤装置 | 三级过滤:处理量:≥3.0m3/min | 2套 |
4 | 配电箱 | 双机联动,自动/手动双切换控制功能 | 1台 |
5 | 储气罐 | 1.5m3,直径∅1000,材质:Q235B | 2只 |
6 | 大流量减压装置 | 处理量:≥300m3/h,双回路设计 | 1套 |
7 | 空气分气缸 | 一进三出 | 1只 |
8 | 空气站报警装置 | 声、光自动报警箱(设在站房) | 1台 |
2、压缩空气站的技术参数如下所示:
·供气能力最大值:两台压缩机同时运转时,可提供不少于6.0立方米/分钟的气体,每台压缩机功率为30千瓦。
·最大流速:压缩机的输出压力为1.0Mpa,并符合标准规定的最大流速为10m/s。
压缩空气站出口的工作压力为1.0Mpa,此压力可进行调整。
压缩空气的每小时泄漏率需保证小于或等于0.2%。
压缩空气站内配备了两台无油涡旋式螺杆空气压缩机组,一台用于主要工作,另一台作为备用。当主要工作的压缩机出现故障时,备用压缩机将自动启动,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压缩空气的管道必须要有可靠的接地,接地电阻必须小于10Ω。
空气终端的气压要求不得低于0.4MPa,口腔科的气压要求不得低于0.55MPa。每个终端的流量不得低于20L/min,口腔科的流量不得低于50L/min。